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

来源:WWW.TRUSTSZ.COM 时间:2004-03-29

    中国的信托业始于20世纪初的上海。1921年8月,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专业信托投资机构--中国通商信托公司, 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托总局。到1936年,实有信托公司11家,还有银行兼营信托公司42家。当时这些信托机构的主要经营业务有:信托存款、信托投资、有价证券信托、商务管理信托、保管信托、特约信托、遗产信托、房地产信托、代理信托等。 
    新中国建立至1979年以前,金融信托因为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,没有可能得到发展。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实行改革措施,我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并存、多层次的经济结构和多种流通渠道,财政分权,企业扩权,国民收入的分配比例发生了变化,这对资金的运作方式和供求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。经济体制的变革呼唤多样性的信用体制的形成,金融信托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形式开始发展。
1979年10月,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,揭开了信托业发展的序幕。 

    自1982年至2001年,由于信托业的不规范经营,国家对信托投资公司先后进行了五次清理整顿。
    1982年开始,第一次整顿,重点是行业清理。 
  1985年开始,第二次整顿,重点是业务清理。 
  1988年开始,第三次整顿,重点是业务清理和行业整顿。 
  1993年开始,第四次整顿,重点是信托业和银行业分业经营。 
  1998年底,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239家,其中全国性公司21家,地方性公司218家。 
  1999年开始,第五次整顿,重点是回归信托本源业务: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、证券业的严格分业经营、分业管理,保留少量规模较大、效益好、管理严格、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。 
  1999年底,全国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为人民币6323亿元,其中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11家;负债为人民币5245亿元,其中总负债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9家。 
2001年是中国信托业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年。1月10日,人民银行发布的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》颁布施行;4月28日,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《信托法》;10月1日,《信托法》正式实施,第一次在中国确立了信托制度的法律地位。 2002年7月18日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施行,规范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。
  2001年9月30日,人总行批准中煤信托为首家完成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,第五次整顿接近尾声。 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合规经营、业绩稳健、资产质量较好,于2002年7月获准重新工商登记,为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所辖江苏、安徽两省内首批获准重新开业的信托投资公司。
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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